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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主题
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区外单位需不需要备案
正文内容
区外施工单位来自治区参加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的投标活动,需不需要依据内文物发[2016]1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项目进行备案?
来信时间
2017-04-27 08:20:38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5-04
回复内容
您好,信件收悉,该文已废止,现不需要备案,区外资质单位可直接到项目当地咨询,参与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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