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盛魁,是清代至民国初年在内外蒙古地区规模很大的一家旅蒙商号。它从清代康熙、雍正年间开业,到1929年(民国十八年)宣告歇业,有二百年多的历史。大盛魁总号最初设于乌里雅苏台,后迁驻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初时以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为中心,活动遍及内蒙古西部和外蒙(蒙古国)大部分地区。
大盛魁是一家封建性的商号,在其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庞大的组织机构,它在外蒙,内蒙和全国许多的地方建立了分支机构,有许多流动贸易的“房子”,还有马场、羊场、驼场和驿站,有拉骆驼串蒙古包做生意的小组,有销售牲畜的羊市、马市、驼市和皮毛市场,出资开设了银号、票庄和若干小号。而管理这个庞大机构的中枢,是它商号的总号。总号掌管着人事安排、“公积金”运用、货物进出调动、财务和营业管理等权力。它除了投资开设的小号,尚有行业和商号的名称,进行部分独立经营外。它本号内的分支机构,都是在总号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经营。
它有一套完整的号规和管理章程,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资本积累方法。以及人才选拔、培训的严格规范制度。大盛魁,它的贸易分布范围,几乎遍及全国各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山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北、广州等地,均有它的分支、小号和坐庄人员,与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韩国等国家,也有贸易往来,商号的贸易总额,一般年份约都在白银一千万两左右。
大盛魁初创时,是以一种“人力合伙”的性质组织,以合伙人经营的方式进行。设有“财股”,创始人王相卿、张杰、史大学去世后,他们的后人,还一直沿用这一做法。大盛魁的组织机构十分庞大,从业人员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有股份者(包括总经理、分号经理、小号经理、坐庄掌柜和其他顶生意的掌柜)。二、无股份人员(又称号伙)。三、学徒。大盛魁从业人员有一千五百多人,其中有股份者90多人(共30多人力股)。如果把它的分号、小号、庄口、合作的企业加起来,人数逾万。
因大盛魁是“人力合伙”的组织形式,所以大权全部集中在总经理一人之手。原因是该商号组织规模庞大,业务范围广,大权集于一人,统一指挥,才能协调一致,不出纰漏,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总经理不仅有权处理任期内的一切事物,而且后任总经理,也要由前任总经理安排指定。对总经理的接班人,可以越级提拔,唯才是用,不必论资排辈,逐级提升,更不能任人唯亲,而是任人唯贤,看重能力,这是大盛魁选拔任用人才一贯沿用的传统。
大盛魁的经营范围无所不包,遍及全国,从它的组织机构和营业范围来看,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以放“印票”帐为主,经营牲畜、皮毛、药材、日用百货等业务。上述四部分都配备一定的专人,具体地加以组织,并各自分工。印票部分的营业,主要是放高利贷业务;日用百货部门的营业,是把从外蒙古收印票帐得来的羊马运到归化城,再销售到各地区;皮毛、药材部分的营业,是从外蒙交换或收购皮毛、药材及其它产品,运到归化城,再向全国各地进行销售。这几个部分的营业员都熟悉本行业务,特别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他们所担负业务,更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长。但是,大盛魁,是以放高利贷为主要业务,因此,它的牌匾上就用“大盛魁印票庄”几个字来表明。
归化城是清朝设置的对蒙古贸易的中心之一,所以,归化城是大盛魁的重要贸易基地,它从全国各地贩来或销出去的货物,都要经过归化城缴纳税款,领取票照,再转运各地销售,采用采购、运输、销售一体的商号运作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