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繁体中文 |无障碍浏览 |智能机器人
关于包头市举办第四届中国游牧文化旅游节的批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2
【字号:
打印

包头市人民政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内党办发〔201545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及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你市举办第四届中国游牧文化旅游节。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纪念活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在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向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文化厅)报送本次活动备案报告。 

  特此批复 

 

  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2016712 

    

  联 系 人:关福财 

  联系电话:(04716961209  13948414620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附件下载:

上一篇:自治区文化厅关于乌海市人民政府举办2016“丝绸之路”乌海沙漠葡萄酒文... 下一篇:关于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成立6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的批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