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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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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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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2013年工作打算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2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2年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201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厅党组始终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年初,根据人员变化,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扩大会议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一是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二是信息员要树立写好政务信息的责任意识,要具有敏锐的捕捉本领和较高的写作技巧;三是信息报送的渠道广泛,信息采集、反映、报送要及时;四是严格奖惩制度,办公室按季进行考核通报,并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排名。按照会议要求,各级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文化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规范内容,拓展形式,把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作为重要抓手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厅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重点公开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厅全部实行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对外公开主要通过文化厅门户网站形式公布,内容有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及各处室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理业务情况、联系电话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对内公开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形式,内容有公布厅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考勤、车辆使用情况、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厅先后向社会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政务公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文化法律法规,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今年,有4个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各方面反映良好。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把政务公开规范化放在突出位置

   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厅狠抓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防腐倡廉,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1、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工作机制》等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

  2、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完善了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加强了监督检查。首先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监督;其次建立了定期联系和评议制度,并向服务对象发送征求意见书和召开座谈会,及时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开工作的反映和意见;在门户网上设置了“厅长信箱”、“投诉举报”、“网上咨询”、“网上评议”、“民意征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电子信箱,随时接受各界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为群众咨询和批评举报,提供了直接的便利。

  3、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政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显著成效。首先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带动和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完善了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形成了“来有迎声、问由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和“热心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解释、诚心帮助、主动服务”的良好风气。其次促进了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通过实行政务公开,运用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做到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办事程序由繁到简,办事形式由暗到明,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工作效率。图书馆、博物院、展览馆、文艺演出院团等文化事业单位依照本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工夫,他们通过政务公开栏、读者公开栏、局域网等形式把文化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对广大读者和观众进行公开,完善了文化服务的措施。

(四)加强政务公开理论和政策研究,为政务公开深入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为进一步探索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特点及规律,根据《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重点 的通知》精神,我厅及时成立课题研究小组,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讨,撰写学术论文数篇,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课题研究任务,推动了各级对政务工作的深入理解,同时也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厅主动公开目录共收编了435条信息,其中年度报告1条、政策法规36条、政务动态210条、行政权力39条,其它14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未收到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尚未有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不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不足,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1、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2、工作力度不大。有的单位抓一阵,停一阵,特别是直属文化服务单位的事务公开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实际需求。3、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表现在少数单位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许多应该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五、2013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事项特别是对文化市场、文物行政执法等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一步做到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为加强政务公开的条件奠定基础。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所属部门的指导,加强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和信息上报,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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