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记者王学思报道: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正式施行。12月26日,文化部召开全国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视频会议。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志今指出,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文化法律制度、提高文化治理能力、保障和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国文化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准确把握公共图书馆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增强效能,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动力,不断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水平。
杨志今要求,全国文化系统要以贯彻实施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的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要结合各地实际,推动制定与公共图书馆法相衔接、符合地方实际的公共图书馆地方性实施细则或政府规章;要把法律的贯彻落实与做好当前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等相关改革任务落实。
文化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同志,省级公共图书馆负责同志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