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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佟国清在2017年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作者:艺术处
发布时间:2017-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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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4月24日至25日,文化部在上海市召开2017年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佟国清作了发言,以下是发言全文:

  

发掘民族艺术资源  推动草原文艺发展

 

  一、坚持导向引领,大力发展民族文艺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少数民族能歌善舞,长期以来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文艺成果,这是我国文艺的瑰宝,要保护好、发展好,让它们在祖国文艺百花园中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这是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艺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我区艺术工作始终坚持的方向指针。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艺术创作实践,突出民族与地域特色,为集中优势资源统筹规划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在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的号召下,我厅已申请设立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艺术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族艺术创作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科学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舞台艺术创作“十三五”规划》,对舞台艺术创作按照剧目种类和各个单项艺术门类进行量化,为“十三五”期间全区舞台艺术创作确立了航标、明确了方向。 

  (一)抓精品,攀高峰。在《规划》的指导下,2016年精心组织策划、重点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迎庆自治区成立70周年等重大主题创作,坚持大戏与小戏两手抓,新创剧目与经典保留剧目同步推进,用丰富的艺术形式,讲好内蒙古故事,阐述草原文化核心理念,对全区各级院团新创剧(节)目和精品剧(节)目进行指导和扶持,努力推出无愧于民族和时代的优秀作品,将重点题材创作、精品剧目创作、振兴地方戏曲等作为推动全区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核心内容,整理自治区丰厚的民族与地域文化资源,先后推出民族情景歌舞剧《草原上的乌兰牧骑》、民族歌剧《爱在胡杨》、话剧《热土》、音乐剧《相思树》、蒙古剧《萨吾尔登情缘》等20多部新创剧目,打磨提升舞剧《我的贝勒格人生》、话剧《尹湛纳希》、晋剧《巡城记》、漫瀚剧《凤祥楼》等优秀剧目。多部剧目入选国家级各类展演活动并获得好评。民族情景歌舞剧《草原上的乌兰牧骑》和民族舞剧《马克波罗传奇》表现突出,分获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金、银奖;舞剧《我的贝勒格人生》,入选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暨第十五届“文华大奖”参评剧目;话剧《热土》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上作为展演剧目上演。2016年全区共有32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资助资金总额3574万元。

  (二)搭平台,促创作。我厅每年组织举办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及蒙古语、汉语小戏小品展演工作。文化节涵盖了蒙古剧、二人台、晋剧、民族歌剧、话剧、音乐剧、舞剧、小戏小品等多种门类,内容上得到了扩展和丰富,在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发掘、提炼、展示和创新方面,也做了有价值的探索和努力。草原文化节已成为引导和展示优秀作品和人才的重要平台。除此以外,乌兰牧骑艺术节、内蒙古地方戏优秀剧目展演、每年举办的“亮丽内蒙古”全区声乐、舞蹈、器乐、戏曲专业比赛及中国·呼和浩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活动,给文艺工作者搭建广阔的展示和交流平台。从2017年开始,我厅启动了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自治区文化厅通过多种渠道设立专项经费,从全区筛选优秀剧目进行集中展示和扶持。另外,自治区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舞台艺术精品剧节目创作。

  (三)建基地,积素材。根据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在文艺界广泛开展‘深入群众、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区艺术创作采风活动总体安排,充分考虑以弘扬草原文化为特色的内蒙古舞台艺术创作的实际需要,分别为我区牧区、半农半牧区和边疆旗县设立了自治区首批艺术创作采风基地,作为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区开展“扎根草原、情系人民”艺术采风专题创作活动。

  二、实施“草原文艺天天演--惠民演出工程”,强化艺术创作与惠民服务有机结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惠及全区百姓为宗旨,以“周、月、季、年”常态演出为总基调,以“草原文艺天天演”为总目标,整合盘活全区各类演艺资源和新创委约作品,从2016年起创建组织实施了“草原文艺天天演——惠民演出工程”,自治区原则同意设立文艺作品惠民演出补助经费1250万元。逐步培育和打造出“惠民演出全覆盖”“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音乐周末”“草原戏剧展演月”“四季内蒙古演出季”“一带一路乌兰牧骑行”等系列惠民演出品牌。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完成全区100家文艺院团深入基层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惠民演出1000场以上。2016年,由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率先牵头,正式启动了“草原音乐周末”惠民演出品牌活动,利用周末时间在呼和浩特举办各具特色的经典和新创作品音乐会,形成“内蒙古草原音乐周末”驻场演出品牌,2016年演出达到50多场次。锡林郭勒、赤峰、鄂尔多斯等地也分别组织了“草原音乐周末”惠民演出活动。一年来,按照自治区“惠民演出全覆盖”要求,全区各级文艺院团深入到所辖区域社区或行政村共演出7509场,全年累计演出12044场次,全面实现我区“草原文艺天天演”。2017年,将重点推出“草原戏剧展演月”“四季内蒙古演出季”“一带一路乌兰牧骑行”创新惠民演出品牌。

  三、全面推进内蒙古民族艺术品牌体系建设,打造民族特色文化品牌

  (一)打造新时期乌兰牧骑“草原文艺轻骑兵”品牌。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精神,发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发挥“社会主义文艺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作用和在我区基层公共文化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每年每支乌兰牧骑下乡惠民演出专项经费补贴20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乌兰牧骑深入基层采风创作以及惠民演出的实际困难,确保其乌兰牧骑创作出更接地气作品、更好地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

  (二)打造“草原特色戏剧”品牌。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16〕90号),重点对蒙古剧等我区“草原特色戏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和保障措施,为推动我区民族戏曲振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教育厅和财政厅拟定《内蒙古自治区“戏曲进校园”工作方案》,确保地方戏曲传承、普及和全面繁荣。自治区文化厅通过两年举办一届“内蒙古地方戏剧目展演”活动,促进我区地方戏曲挖掘、创作和互动交流发展。

  (三)打造“亮丽内蒙古”艺术品牌。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指出,“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的更加亮丽”。按照这一指示精神,从2015年起,我区连续打造出“亮丽内蒙古”一系列艺术品牌活动。包括“亮丽内蒙古”全区专业赛事活动,每年按照声乐、舞蹈、器乐、戏曲等门类轮流进行一次。“亮丽内蒙古—草原文化走向世界”出国演出专场晚会于今年初参加文化部“欢乐春节”活动,赴美国、新西兰和中东地区国家巡回演出,反响强烈。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蒙古族青年合唱团在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下,2016年赴亚欧7国12个城市巡回共演出17场,取得良好效果。此外,我厅每年列支100万元购买优秀剧本和剧目公益演出活动,已成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常态化工作。

  (四)发扬蒙古马精神,打造内蒙古特色演艺品牌。民族艺术剧院跨界融合实景剧《千古马颂》经过三年多的不断打磨和锤炼,已形成驻场演艺品牌,并对剧本、主题歌、整场视频、音乐、舞蹈、服装等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该项目已成为自治区京蒙合作对口支援重点扶持文化品牌项目,下一步将继续努力使之成为自治区演艺行业核心项目,逐步形成全产业链条。

  (五)抓好艺术评论及研究工作,打造“草原文艺网络”品牌。全区艺术节庆和赛事活动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后,得到明显规范和加强,艺术研究工作得到重视。艺术评论工作对正确引导内蒙古艺术发展,对新创剧节目、新型艺术门类进行“一剧一评”,实时跟紧论证、评论和修改提高起到了明确导向作用。在原有的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基础上,整合全区艺术研究和创作功能,重新组建了内蒙古艺术研究院。建立内蒙古草原文艺专家库,内蒙古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乌兰牧骑数据库,打造“草原文艺网络”品牌。全面提升我区艺术创作、研究及艺术档案、艺术评论、艺术数据库工作。

  2017年,适逢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乌兰牧骑建立60周年。我们一定在文化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筹办庆祝70大庆和纪念乌兰牧骑建立60周年为契机,按照“隆重、热烈、简朴、务实”的原则,紧随时代发展步伐,准确把握时代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富有时代气息的形式和语言,创作出更多反映时代主旋律的精品力作。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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