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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全区文化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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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国清

2016年7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016年全国文化厅局长座谈会和全国文化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我区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总结上半年文化工作,提出下半年工作要求。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自治区从文化大区向文化强区跨越的重要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文化工作高度重视,把文化工作放在“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进行统筹谋划,提出了文化繁荣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要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为文化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赋予了新的使命。自治区政府在年初组织召开全区文化工作会议,对自治区全年文化工作重点任务做了安排部署。半年来,全区文化系统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年初全区文化工作会议部署,努力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从目前情况来看,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开局良好,为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文化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面临着新的挑战,需要我们妥善解决、积极应对。这就需要我们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年初计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有序推进自治区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圆满顺利完成,实现“十三五”时期的开门红。

  下面,我讲七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艺术工作

  文艺繁荣发展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标志。近年来,自治区文化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艺术创作和演出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今年上半年,推出了《热土》《草原英雄小姐妹》《爱在胡杨》《圆梦》等一批新创作品。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区文艺院团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1317场,4月正式启动了“草原音乐周末惠民演出工程, 6月组织开展了第十三届草原文化节优秀剧节目展演活动,进一步丰富了群众节假日文化娱乐生活。此外,为进一步繁荣艺术创作和演出,设立了三个艺术创作采风基地,组织开展了百名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艺术采风创作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剧目创作演出扶持力度,先后投入100万元,向社会购买公益性演出剧节目32个、60场次,有效地激发社会企业参与艺术创作和演出活力。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大力繁荣艺术创作。下半年,我们将开展以下主要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舞台艺术重点剧节目创作规划》。二是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这次艺术节是文艺座谈会之后第一个中国艺术节,同时举行文华奖、群星奖评奖是中央改革文艺评奖制度后第一次评奖,意义十分重大。三是组织《草原上的乌兰牧骑》《马可·波罗传奇》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组织优秀剧目进京汇报演出,让自治区的经典文艺作品走出去。四是组建成立内蒙古艺术研究院,统筹指导全区艺术研究与创作。五是组织筹划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专场文艺晚会。六是组织举办首届内蒙古地方戏剧目展演暨第四届二人台艺术节、亮丽内蒙古2016年全区声乐比赛。七是推动戏曲传承发展相关政策全面落实,采取有效措施,让戏曲进校园(每年每所学校一场)、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每年每个嘎查村一场)落到实处。

  二、关于公共文化工作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文化共享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近年来,按照《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总体要求,自治区文化系统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为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嘎查村文化室建设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9366个文化室设备配发工作。包头市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乌海市书法“五进”和乌兰浩特市“拉场戏”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等公共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持续进行,“彩云服务”荣获“2016年美国图书馆协会‘国际图书馆创新项目主席大奖’”。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者招募工作顺利完成。此外,成立了自治区群艺馆联盟,为全区实施文化馆总分馆制奠定基础。总的来看,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大力推动下,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 

  下半年,要根据工作要点,着力补齐短板、克服难点。一是认真抓好已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推进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是首要任务,也是重点工作。二是继续推动“十个全覆盖”嘎查村文化室建设工作,适时开展督查,确保在今年年底全面完成三年建设任务。三是落实全国文化精准扶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文化扶贫具体措施,推动实现文化精准扶贫。四是完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针对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问题认真研究,拿出有力有效的措施,提升基层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五是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方式,让创新成为文化发展的重要动力。六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的推广使用,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提供基本依据。七是推动和指导呼和浩特市开展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八是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三、关于文物工作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国家文明的“金色名片。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多次就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作出批示。特别是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形势下文物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年上半年,召开了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积极贯彻落实王君书记、布小林主席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长城、元上都遗址保护工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开展了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前期准备工作,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工作,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及立项名单,协助拍摄了《远方的家—长城内外》宣传专题片。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截至5月底,全区共破获文物案件8起,收缴涉案文物113件套。文物考古工作成效显著,锡盟多伦县小王力沟辽代贵妃墓荣获“2015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积极推进自治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截至5月底,自治区各级申报藏品总数104万件(套),上报率为96.19%,藏品总数居全国第四位。圆满完成“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任务,同时,在土右旗敕勒川博物馆举办了自治区主会场活动。完成了《博物馆青少年教育项目库》建设任务,组建了内蒙古博物馆馆际联盟。

    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区情的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之路。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办法》,继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强长城、“一带一路”沿线文物、革命文物、边疆和民族地区文物保护。二是强化执法督察。依法对地方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督察,加大对地方政府约谈、媒体公开力度。三是继续推进辽上京遗址、红山遗址、阴山岩刻遗址及“一带一路”内蒙古段申遗工作;四是继续推进“蒙古族源”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和中蒙联合考古工作。五是积极推进智慧博物馆体系建设,着力推动文物“活起来”,提高文物展示利用率。六是筹备建设全区博物馆精品展览项目库,推进更多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七是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办法》,大力推动我区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八是加大文物保护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发挥“草原神鹰”工程及马背文物保护队、驼峰文物保护队的作用,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

  四、关于非遗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级文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区情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上半年,全区文化系统创新思路、积极作为,非遗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实现新进展。积极推进非遗立法及相关法规工作,《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已经数次修订完善,提交自治区人大审议。开展了第五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和评审工作。继续实施非遗抢救性记录保护,完成了110多位传承人资料采集、100位传承人多媒体成果制作工作。加大了对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扶持力度,下达2016年度传习补助经费254万元,每人每年5000元,用以支持全区508名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文化遗产日期间,全区各地广泛开展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主题宣传活动,共计 80多场,参与人数达10余万人。举办了3次非遗管理业务培训和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提高了传承人群的素质、开阔了传承人的眼界。此外,还组织举办了非遗走进现代生活”—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年货展暨传统文化月月传活动以及草原非遗+现代创意研讨会。 

  下一步,一是加快非遗法制化进程,争取在年底前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制定出台《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代表性传承人管理,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公示、公布第五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动提高传承人传习补贴经费。三是推动传统工艺振兴,继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四是组织参加全国第四届非遗博览会,举办蒙古族传统刺绣艺术展、蒙古族服饰秀展演和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五是继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积极实施“千校万户”计划。六是举办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管理水平。 

  五、关于文化市场工作

  近年来,自治区文化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积极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文化系统先后组织参加了“3.18”全区文化市场法制教育宣传日、“4.26”知识产权保护周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意识,营造文化市场法制氛围。进一步加强了文化市场监督检查和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截至5月底,全区共派出执法人员18.6万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万多家次。进一步加强了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以网吧和娱乐场所为重点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转型升级,促进文化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了文化市场管理执法队伍培训工作,实现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人员培训全覆盖。 

  下一步,要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改进文化市场管理。一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制定出台自治区实施意见,完善体制机制,抓好落实。二是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包头市文化市场“文眼工程立体化监管的做法,探索人工巡查与技术监管相结合的文化市场监管新途径。三是严格执法标准、改进执法方式,坚持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促进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四是继续加强培训工作,与上海开展对口交流学习培训。五是创建一批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六、关于文化产业工作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上半年,全区文化系统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努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成功举办了自治区文化产业博览会,共有334家企业参加,突出展示了创意设计、文艺演出、工艺美术、文化科技、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成果。此次文博会期间,举行了百家文化企业进景区活动启动仪式,内蒙古东联集团等4家文化企业(单位)做了项目推介,与200多家小微文化企业达成入驻意向;举行了项目签约仪式,现场签约13项,合作金额122.1亿元。组织参加了深圳文博会,选派文化创意、工艺美术、动漫等门类23家文化企业参展,现场达成合作意向55项。此外,积极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着力解决文化企业融资瓶颈,推动文化与金融深度融合。 

  下一步,我们必须从供需两侧发力,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创意创新、推动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是以鄂尔多斯市为试点,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从扶持创作生产、扩大有效供给、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文化服务水平和效能等多方入手,推动形成若干能够促进文化消费的有效模式。二是推动文化金融扶持计划,搭建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对接平台,建立和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快推动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方便文化企业直接融资。三是选择基础设施条件好的文化景区,诸如成吉思汗陵、哈素海、《千古马颂》、内蒙古博物院等,作为文化旅游试点进行重点推进,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四是做好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申报工作,推出一批“一地一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五是组织参加敦煌丝绸之路文博会、西部文博会。

  七、关于对外交流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我区对外文化工作服务外交大局的水平显著提升,内涵不断丰富与深化,影响逐步扩大。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和蒙古国进行文化交流的意见》,加大了与俄罗斯、蒙古国开展文化交流合作力度。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与蒙古国音乐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内蒙古图书馆派人赴俄罗斯和蒙古国开展了文化交流活动,参加了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举办的第四届“品读中国”读书周活动。引进蒙古国等74名文化艺术工作者赴我区进行文化交流。举办了全区“一带一路”文化发展专题培训班。截至目前,我区文化系统共有10个团组132人次出国开展了文化交流活动。春节期间组团赴波兰、匈牙利开展 “欢乐春节”巡回演出,进一步扩大了内蒙古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下半年,要着眼于服务“向北开放”的总体战略,推动我区对外文化交流更加深入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开拓海外文化市场行动计划(2016-2020)》,特别是加强与蒙古、俄罗斯的交流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搭建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平台,促进文化贸易发展。二是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一带一路”建设文化发展规划》,为自治区文化系统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描绘愿景、制定方案。三是在俄罗斯、斯里兰卡分别举办“美丽草原我的家”内蒙古文化周活动。四是在德国举办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培训班,提高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各项保障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已报自治区政府。我区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有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文化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发展,基础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厅机关和区直文化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扎实开展,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开展了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文化系统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同志们,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落实好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对于实现“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抓好政治学习。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尤其要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的学习。当前我们还要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篇极其重要的纲领性文献,被誉为“21世纪中国共产党宣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这是第一次提出“文化自信”,也是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后的第四个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要把学习领会这篇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抓好改革创新。当前文化工作还面临着许多短板和不足,存在着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没有现成路径可循,惟有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在新形势下,要破解瓶颈、补齐短板、突破难点,就必须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对当前我区文化领域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问题清单就是工作清单,也是一切工作的“指挥棒”,问题出现在哪里,工作重点就在哪里;就必须要坚持目标导向精准发力,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改革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方式手段,扎实推进文化创新工作,抓重点和带整体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促进,全力推动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打造祖国北疆文化亮丽风景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是要抓好工作落实。解决矛盾和问题,推动改革与创新,必须做到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要增强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要强化督促检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自治区“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落实和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文化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地。会后,自治区文化厅将组成调研督查组,分赴各盟市就今年文化体制改革以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同时,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承担的大庆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把文化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我的话讲完了,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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