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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区文物工作的任务
来源:厅文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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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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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区文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认真开展文物事业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并上报《内蒙古文物保护 “十二五”规划》,上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材料。

2010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年,全区文化、文物系统要站在文化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路,提出相应的措施,努力争取一批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

1、按国家文物局要求,定于4月中旬上报《全区文物保护“十二五”规划》。为此,要求各盟市文化、文物部门负责人在战略构思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区在“十二五”期间需要重点开展的文物保护计划和博物馆建设计划。在此基础上,我厅还要在近期组织全区各盟市文物部门的管理人员培训,分别编制各盟市和各直属单位的文物保护“十二五”规划,汇总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期间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事业发展规划》,最后报国家文物局和自治区发改委。

2、切实把基础工作提到战略的高度,提升全区文物保护和安全防范的能力。2010年,全区文物系统必须把基础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摸清全区馆藏文物家底;建立健全馆藏文物管理档案,以及第一批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制定文物大遗址保护专项地方法规;制定文物安全事故和消防灭火、应急疏散等项防范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监管责任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务院要求,落实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以上基础工作,确保全区文物事业和安全保卫稳步发展和提升。

32010年元月,我厅要完成上报146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材料的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做好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准备。为此,要求各盟市文化、文物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并在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推荐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和材料。同时,要求各盟市文化、文物部门向本地区盟行署、市人民政府,推荐一批盟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旗县文化、文物部门也要按照这个原则,向本旗县人民政府推荐一批旗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项工作是2010年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区文物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1、深入开展全区文物执法工作和文物保护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的通知》,加强各级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的培训。特别是文物资源集中的地区,必须建立专职的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尚未独立设立文物科(局)的盟市应当尽快设立文物科(局)。

2、要配合自治区人大、政协在全区开展文物执法及调研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长城保护和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2010年,各地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斗争的通知》,重点开展长城保护和打击盗墓的斗争,时间为2010年元月至6月。同时,配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在全区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时间为20101-3月。

3、大力推广“草原神灯”文物保护工程,不断扩大其影响力发挥其作用,在2010年,完成安装5处“草原神灯”的计划。要认真吸取呼和浩特大青山秦汉长城遭受破坏的教训,做到预防为主,审批关口前移,建立“文物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大型基本建设和采矿作业等工程在《文物保护法》的规范下,经过盟市、自治区两级文物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

(三)进一步抓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验收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在2009年底以前完成实地调查工作后,在2010年要进入第三阶段,即文物普查验收和普查资料的整理阶段。目前,全区文物田野调查任务已全面完成,各地要把验收工作当成2010年上半年的重要任务来抓。要统一部署、逐个旗县开展验收,避免出现扎堆验收的现象,确保在20104月底之前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全境的文物普查验收。

120101月至4月,我厅要组织由自治区文物行政、业务专家组成的多个文物普查验收小组,指导督促各盟市、旗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完成对全区101个旗县区的全面验收工作。

2、各地要在验收的基础上,做好转段的准备,制定文物普查资料整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从20105月起到年底,要把三普档案工作完成好,使每个被发现的文物点都能建立完备的档案。要加强文物普查资料档案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督察档案,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签订责任书,确保普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要加强普查成果的应用工作,对于新发现的文物点,要及时保护并公布为相应级别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加强普查成果和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文物普查成果展览等活动,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我厅要组织开展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奖励表彰大会。同时,调集各地的成果和资料,举办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就展览”。

(四)深化全区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文物的管理

2010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宣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的通知》,推进我区的博物馆升级工作。内蒙古博物院要积极努力争取建设成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等七部委《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落实《内蒙古民族博物馆体系建设纲要》,以免费开放为契机,推进博物馆体制创新,加强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提升我区博物馆的地位。

12010年,要继续密切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财政厅,努力争取在2010年至2012年向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申请更多的免费开放经费,为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要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博物馆免费的政策,抓好落实,提高陈展水平和服务工作。

2、要组织全区博物馆工作者学习贯彻李长春同志在河南博物院视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把博物馆建设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传播先进文化、愉悦群众身心的精神家园,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二课堂,旅游业发展的新兴景点,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学术研究和科普教育的重要平台。”

20101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在自治区党委秘书长符太增的陪同下,重点参观了《草原雄风》、《草原天骄》、《草原日出》展厅,并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从红山文化谈起,从全国范围看,长江文明、黄河文明都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观完金沙遗址和三星堆遗址,能够深刻的让我们感受到古蜀国的历史和它令人为之震撼的文化特色。而红山文化作为草原文化早期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又是红山文化的发祥地,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应当在今后的博物馆展览中,更加充分、集中的展示红山文化的特色。

第二,关于草原文化,在中国历史上,中国北方的匈奴、鲜卑、突厥、契丹、蒙古等北方少数民族,对中国乃至全世界历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作出了重要贡献,始终是沟通中西方文化的桥梁,各个少数民族对于历史的贡献应该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第三,内蒙古地区作为古代北方少数民族生息繁衍地,草原文化要在整个博物馆的陈列中加以突出反映,要以浓厚的民族特色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博物馆,要让观众通过参观重温和了解各个少数民族在他们各自的历史阶段中,对草原文化历史发展的伟大贡献,看到他们自身的文化特点和民族特色。

结合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胡春华书记的讲话精神,要在突出博物馆民族特色、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强化社会教育职能、大力发展文化产品、加强管理等方面下工夫,积极主动的把博物馆融入当地社会发展和公共文化建设的主流之中,使内蒙古的博物馆事业更加发展繁荣。

(五)继续抓好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抓好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工作、做好长城资源调查和科研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0年,要继续抓好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确保申遗工作获得成功。同时,要深入开展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发掘,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工作力度,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12010年,我们一定要努力完成《元上都申遗文本》的编制和申遗片制作工作,并报国家文物局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2012年或2013年最终申报打好基础。同时,与元上都遗址保护、考古、展示、宣传、博物馆建设等相关项目都要同步进行。要及时召开一次申遗工作阶段性总结汇报会,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2、认真督查文物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考古业务培训,调动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文物局的部署,要加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积极推荐上报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动我区的文物大遗址保护向纵深发展。在此基础上,要继续开展全区1.1万公里的秦、汉等早期长城资源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实施全区长城保护工程打好基础。

32010年要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工作力度,做好文博人才的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等十部委下达的“指南针计划”,各地要充分调动科研人才的积极性,突出特色、明确重点、优先主题,形成一批与“草原文化研究”、“红山文化研究”、“蒙元文化研究”等有关的重大课题和专题文物展览。内蒙古博物院要继续开展文博人才的培训,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对全区各盟市、旗县文博管理干部的培训任务,并且举办政策理论研究培训班、少数民族文物保护等专题培训班,要逐步推行文博单位领导干部持证上岗制度。

4、要积极推动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文化遗产宣传工作。

要在国家文物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对外文物展览,开展与蒙古国合作的考古发掘和研究项目,鼓励各级文博单位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要积极组织2010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的活动,办好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展览和主题活动,关心和支持2010年国际博物馆学会在我国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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