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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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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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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16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推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进一步着力于提高职能运行的透明度,简化办事环节,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讲求实效,方便基层; 

  3、根据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 

  4、以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并逐步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内容 

  ()、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公开。 

  主要内容:推进权力清单(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公开,及时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布;推进文化市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运行结果公开。 

  ()、有序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主要内容: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开;推进行政决策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规范运行。 

  ()、探索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技术平台的建设。 

  1、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全区文化市场举报系统”和“全区文物违法举报系统”栏目,接受社会公众举报监督。建全“办事大厅”栏目,增设微信公众平台在线办事功能。 

  2、加强办公文件网络流转保密工作,升级政务邮箱运行环境,推进政务邮箱使用,分配厅机关各处室政务邮箱账号作为办公电子邮箱。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 

  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的上网发布工作。 

  2、整合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蒙古文物保护中心、内蒙古考古所、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群艺馆、内蒙古图书馆、内蒙古展览馆、内蒙古考古所等单位的数字资源,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文物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公共文化服务类等特色专题栏目。 

  ()、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1、根据《自治区文化厅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厅发文件”和“政策法规”栏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非涉密信息。 

  2、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信息,加强 “自治区政务即时通”、“自治区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文化部新闻信息工作平台”的信息报送工作,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夯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整合资源,逐步实现网络平台的连接、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落实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 

  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为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积累经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考评要素;加强指导、监督和调度。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636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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