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文化系统厅本级和18家二级单位2014年共计支出“三公经费”247.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23.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6万元、公务车购置0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23.45万元。主要是按上级部门和自治区政府安排的临时出访、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和出国培训任务,2014年累计4个批次、出国累计17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21.93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来华参加各项文化交流活动的代表团和各单位为执行公务或业务活动支出的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6万元,是区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