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工程咨询管理服务(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工程咨询管理服务(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6913号
采购文件编号:NMHH-2017-07-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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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非遗馆项目建议书编制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50000 | |
2 | 内蒙古草原金色音乐厅项目建议书编制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5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建筑专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登记证书;
4、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并成为在册供应商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6.1、授权委托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6.2、授权委托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出示法人身份证明;
6.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除外),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4、提供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副本;
6.5、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登记证书。
注:1.以上资料报名时均应提供副本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A4纸装订成册、各页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2.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审查,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8层1812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2、提供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副本
4.3、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登记证书
注:1.以上资料报名时均应提供副本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A4纸装订成册、各页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2.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审查,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 下午 02: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华茂大厦6楼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 下午 02: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华茂大厦6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东侧恩和家园9幢18层1812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韩莹
联系电话:0471-5196050
1.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账号:0602 1156 1900 0008 933
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王晓波
联系电话:0471-3671735
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