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文化系统厅本级和18家二级单位2013年共计支出“三公经费”218.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8.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1.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25万元、公务车购置0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包括2013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数。
因公出国(境)支出18.91万元。主要是按上级部门和自治区政府安排的临时出访、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和出国培训任务,2013年累计2个批次、出国累计8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31.63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来华参加各项文化交流活动的代表团和专家的招待费以及各单位为执行公务或业务活动支出的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25万元,是区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