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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文物
正文内容
本人毛存奎2010年9月8号施工中挖出国家一级文物虎街鹰金饰牌两块金项一根,当时上交给察右前旗公安局治安大队,上交时察右前旗公安局治安大队给文物照了相片,我现在有当时察右前旗公安局照给文物照的相片,现在文物存放在乌兰察布市博物馆,我去乌兰察布市博物馆看我上交的文物时发现文物和我上交的不一样,上交时完好无损,现在存放在乌兰察布市博物馆的文物上面宝石没有了,还吧上面图案打磨损坏,还有上交至今没有给一点奖励,希望上级领导重视谢谢


来信时间 2017-12-15 09: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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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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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请您联系我厅文物管理处进行说明0471-696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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