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王大方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情况。自治区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侯俊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 王大方
(2017年10月12日)
2012年至2016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普查范围是我区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经过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努力,普查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区12个盟市全部通过国家普查验收,普查工作总体完成。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区成立115个普查机构,投入2820名普查人员、4457万元经费,调查17778个国有单位,全区共登录各类可移动文物1125464件/套(共计1506421件)。普查摸清了我区可移动文物资源总体情况,新发现一批重要文物,健全我区文物资源管理机制,建立起国有文物身份证制度,建设了全区文物资源数据库,进一步夯实了我区文物基础工作,我区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一、我区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总体情况
通过对普查结果统计分析,我区国有可移动文物呈现出资源总量庞大、收藏体系多元、收藏主体集中、文物类型丰富、文物数量快速增长、民族特色显著等特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普查统计的全区国有可移动文物共计1125464件/套,实际数量1506421件,比普查前总量翻了一番。
按登录文物的数量统计,赤峰市、呼和浩特市登录文物数量超过30万件/套,包头市登录文物数量超过10万件/套,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登录文物数量超过5万件/套,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巴彦淖尔市登录文物数量均在1万件/套以上,锡林郭勒盟、乌海市登录文物数量在7800件/套以上。
全区共登录珍贵藏品16054件/套,其中文物古籍类珍贵文物15916件/套,珍贵标本化石138件/套。文物古籍类一级珍贵文物2152件/套,二级珍贵文物5397件/套,三级珍贵文物8367件/套。
按登录文物的类别统计,文物古籍类中钱币数量最大,占总量的75.92%;漆器、甲骨、珐琅器、名人遗物、音像制品、交通运输工具、度量衡器7个类别数量最少,占总量比例均不足0.1%。
按登录文物的所属时代统计,文物古籍类总量最多的依次为宋、清、唐、中华民国、汉,比例分别为44.23%、20.71%、13.17%、5.42%、3.51%;旧石器时代、夏、商、秦、三国、西晋、东晋十六国、隋、五代十国文物数量最少,均不足0.2%。
按登录文物的收藏主体统计,全区登录文物的357家收藏单位中,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档案馆和其他类型单位收藏文物比例分别为92.77%、1.84%、0.08%、0.18%、5.13%。
按登录文物的完残程度统计,文物古籍完整、基本完整、残缺、严重残缺的比例分别为13.89%、79.79%、5.98%、0.34%。
按登录文物的来源统计,旧藏、发掘、征集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拨交、移交、采集、拣选、其他的比例分别为20.08%、19.80%、27.07%、3.25%、0.01%、10.65%、15.82%、2.89%、0.20%、0.23%。
按登录文物的保管层级统计,中央属、自治区属、盟市属、旗县区属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比例分别为0.001%、16.18%、47.30%、36.19%,苏木乡镇街道属和其他属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比例不足1%。
按登录文物的入藏时间统计,1949年10月1日以前、1949年10月1日至1965年、1966年至1976年、1977年至2000年、2001年至今五个时段,比例分别为0.92%、12.16%、5.08%、50.35%、31.49%。
二、主要成果
(一)基本掌握了全区可移动文物资源总体情况
经普查,全区共登录各类可移动文物1125464件/套(共计1506421件),其中登录珍贵藏品16054件/套(占登录文物总量的1.43%)。
12个盟市登录文物数量依次是赤峰市(362974件/套,占32.25%)、呼和浩特市(318082件/套,占28.26%)、包头市(142448件/套,占12.66%)、通辽市(78142件/套,占6.94%)、乌兰察布市(61159件/套,占5.43%)、阿拉善盟(42763件/套,占3.80%)、鄂尔多斯市(40121件/套,占3.57%)、呼伦贝尔市(34606件/套,占3.07%)、兴安盟(18071件/套,占1.61%)、巴彦淖尔市(10254件/套,占0.91%)、锡林郭勒盟(8965件/套,占0.80%)、乌海市(7879件/套,占0.70%)。
全区共登录文物收藏单位357家,其中中央属收藏单位2家、自治区属收藏单位14家、盟市属收藏单位74家、旗县区属收藏单位233家、苏木乡镇街道属收藏单位27家、其他属收藏单位7家。收藏单位分布在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采矿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教育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文物、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1个行业,普查实现了国有单位的全覆盖。
普查建立了各级文物资源目录和文物资源地图。各级地方政府全面掌握了本行政区域文物资源状况、收藏单位数量和行业分布。普查还对收藏单位信息、文物保管信息、管理情况等同步开展了调查,文物基础数据更加全面、准确。
(二)新发现、新认定了一批重要文物
各级普查机构通过实地走访、上门调查、重点认定等方式,新发现了大量具有价值的文物,普查期间全区新发现新认定文物共54640件/套,其中文博系统内新发现新认定藏品38466件/套、非文博系统新发现新认定藏品16174件/套;一些博物馆、考古所等文物单位对历史上囿于保护条件所限封箱保存的藏品进行了全面清理、登录。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整理登录的考古出土文物超过1.64万件/套;通辽市博物馆新普查登录了一批重要民族文物;锡林郭勒盟完成了北魏时期贵族墓葬一批新出土文物的登录; 巴彦淖尔市文物认定时发现了大量反映建设兵团的历史文物;在寺庙中登录了一批宗教文物;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在普查中认定了一大批文物,包括玉石器、陶瓷器、青铜器、书画、雕塑等多种类型。
(三)建立文物资源数据库和文物身份证制度
普查采集了27项收藏单位信息和15项文物基础信息,全区登录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文物照片超过380万张,数据总量超过18TB;普查按照统一标准为每件文物赋予永久、唯一的22位数字编码,作为文物属性验证、信息甄别和索引查询的识别标识,文物实物、藏品档案、电子信息关联一体的“文物身份证”编码和数据管理系统基本建立;依托互联网,按照管理层级和区域对文物资源信息进行标准化、动态化管理,文物资源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四)健全国家文物资源调查管理机制
本次普查突显政府行为,建立了各部门参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协作机制。普查将国情调查与技术调查相结合,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标准,联网直报,实现登录数据动态管理,建立文物认定机制和数据管理利用制度,是我国文物资源调查模式的重要创新。自治区普查项目部承接的国家文物局专项调查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钱币类文物专项调查项目顺利完成,普查显示全区钱币收藏单位共108家、收藏钱币数量844388件/套。普查建立的组织体系、标准规范,统一平台和文物资源数据库,为创新资源保护管理模式、建立国家文物登录制度进行了良好实践,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全面夯实文物基础工作
普查制定了十余项标准,文物定名、断代、计量、分类等15个核心指标首次实现全国一体化,建立了统一的文物藏品档案体系,实现了文物藏品登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普查期间,全区共举办培训班289期,培训人员4480人次,为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有效促进了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各级文物部门积极提供专业支持,协助开展文物认定,完善库房管理措施,制定文物安全制度,文物保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各收藏单位加强保护修复力度,保管条件明显改善。全区累计编写国有收藏单位目录、普查工作报告、验收报告和验收表各115份。
(六)初步建立可移动文物社会服务和共享机制
各级普查机构积极推进普查成果共享和利用,普查建立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逐步向社会公开已登录文物基本信息和图片,提供查询、检索等服务。我区公布藏品单位276家,已向社会开放普查文物信息1.5万件/套,向社会公开的文物资源信息超过6万条,其中博物馆、纪念馆类国有收藏单位大多数藏品以各类展览形式公开;考古所、文物管理所类国有收藏单位藏品主要用于研究,以发掘简报、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形式公开,一些精品也参与展览,面向观众;博物馆、考古所、文物管理所利用藏品出版了图录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图书馆、档案馆类国有收藏单位藏品以借阅和查阅形式向社会公开;宗教场所类国有收藏单位藏品主要以展示形式向社会公开。全区举办了两次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展出图片1千余张、新发现文物300多件/套、文字2万余字,参观总人数达10万余人次;盟市旗县区举办普查成果相关展览24个,参观总人数达50万余人次。我区公布的丰富多彩的藏品,弘扬了民族文化,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