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古老部落之一的乌拉特民族,在历经岁月沉浮、世事沧桑后,沉淀出的乌拉特民歌是蒙古族民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8世纪初,乌拉特地区随着宗教信仰的盛行,民间文化受到宗教文化的影响,庙宇高僧喇嘛利用这种具有特殊影响力和感染力的民间歌曲,把宗教教化以歌曲的形式来影响百姓的精神领域。乌拉特古代民歌的81首诗歌长调出自于梅力更庙一、二、三世活佛之手,罗布桑党比扎拉生(1717—1766)是著名的作家,是第三代传教活佛圣徒,词曲并编。
乌兰特民歌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与蒙古族其他部落迥然相异的民歌风格。在内容上,道光之前的乌拉特长调民歌称古典民歌,中心思想以说教性质的佛教意念、祝愿、赞扬喇嘛僧徒、达官贵人及父母恩德为主,而且还带有哲学理念的深远内涵,这种内容在其它地区民歌里是罕见的。1949年前的乌拉特民歌称为近代民歌,后称为现代民歌。在唱腔上,长调民歌结构比较自由,各乐句之间的小节数不尽相同。节奏自由多变,多用徵调、羽调、宫调三个调式。短调民歌结构较规整,乐句之间大体一致、多用宫、徵、羽调、商调次之,欢乐愉悦、刚健有力、叙述性强。长短调民歌都五声音阶为常用。乌拉特民歌有长、短调之分,长调民歌(诗歌)在酒席场合很受尊重,如婚礼、祝寿、过节等酒席上什么时候唱什么歌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开头歌曲《三福》长调,五组轮回,一组三首,每首歌曲后面加唱“衬歌”,延续整体歌曲的完整性,结尾歌曲《阿拉腾杭盖》诗歌,这也是原汁原味的乌拉特民歌最具代表性的特征。
乌拉特长调民歌至今深深熔铸在民间百姓的生活之中,成为乌拉特民间大小酒席场合的规矩和特定模式,近代民歌主要以长短调结合为特殊旋律的唱腔。在乌拉特后旗牧区,还完整地保留着古老乌拉特原生态民歌独特的风韵。挖掘、传承乌拉特原生态民歌,对研究乌拉特历史文化、社会群体,群众思想形态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2011年5月23日,乌拉特民歌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2009年,乌兰特民歌列入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