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始建于一九五六年,直属内蒙古文化厅,是一个省级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全区群众文化的龙头单位,承担着我区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辅导和培训等主要业务活动,面向社会免费开放。
现馆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97号,建筑面积3330平米。设馆长兼书记1人,副馆长2人,下设办公室、社会活动部、美术摄影部、培训部、老年大学部、鸿嘎鲁编辑部、调研部等7个部室,组建了群文学会、艺术摄影学会以及阳光合唱团、伊利雅艺术团、啊拉塔沁艺术团、额吉艺术团等十九个馆办文艺团队。现实有职工46人,其中有技术职称人员:正高级 4 人,副高级 12 人,中级 10 人,初级12人,行政人员4 人,干部队伍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的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组织辅导培训的能力。
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公益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2、为社会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公共文化服务;
3、培训各类文艺骨干,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辅导培训社会文艺团队;
4、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收集、整理、研究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指导基层群艺馆、文化馆(站)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5、开展对外群众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北路97号
电话:0471-696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