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10月17日,赤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红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会同红山区公安分局开展娱乐场所版权执法,共20余人参加了此次行动。
在执法人员对红山区园林路北段同唱一首歌歌厅进行检查时,发现歌厅曲库中的《爱情条约》、《爱的主打歌》等歌曲是《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部分版权歌曲清单》内的曲目,当事人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违反了《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拍照、录像取证,并对该歌厅内的部分功率放大器等设施设备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歌厅负责人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询问。